重磅!证监会再给股市吃定心丸↓↓↓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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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最新发声:亮点都在这里了↓↓↓】①证监会完善相关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②证监会:今后若干年证金公司不会退出;③证监会将检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管理情况;④证监会已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④证金公司已向汇金转让部分股票;⑤坚决打击借“市值管理”之名的违法行为↓↓↓


  


  央视财经(记者 闻佳)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4日在例行发布会表示,随着市场逐步趋向常态波动,应该更加发挥市场自身调节作用。今后若干年,证金公司不会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不变,但是一般不入市操作。当市场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证金公司将以多种形式维护市场稳定。


  另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今日,证金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汇金转让一部分股票,这既有利于证金公司稳定市场作用,也有利于恢复市场功能,为股市长期稳定发展发挥作用。


证监会严厉打击保荐代表人借保荐机会违法入股行为

  近期证监会对两起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违法入股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保荐代表人李黎明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戴丽君、刘兴华分别实施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依据《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保荐代表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时,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通过直接持有或代持等方式入股拟上市公司攫取暴利的行为,公然触犯了法律禁令,违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应予以严厉打击。


  在李黎明案中,李黎明作为证券公司资深投行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持股行为违法,已构成利益冲突,却刻意隐瞒代持公司身份,试图藉此规避法律规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在戴丽君、刘兴华案中,两人利用投行部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借用他人名义受让、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并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并解除限售后卖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作为保荐机构的证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意见。而李黎明、戴丽君等人利用职务优势违法入股后,无法保持其独立性,必将严重影响其对拟上市公司核查意见的客观公正性,也将影响保荐机构依法履行保荐责任,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巨大。


  证监会三令五申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尽责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不得通过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要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几件案件反映出,证券公司合规工作必须加强,证券公司不能唯业绩和利益至上,而忽视合规运营和风控管理,罔顾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最终公司名誉扫地,个人职业生涯断送,务必引以为戒。证券公司要高度重视风控管理和合规建设,完善制度,排查漏洞,确保将证监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投行团队的教育和监管,杜绝保荐代表人和发行人之间发生任何形式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


  对保荐代表人借保荐机会违法入股牟利的行为,证监会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净化从业队伍,提高行业守法意识和诚信水准。证券从业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好行业形象。

  

证监会将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专项检查

  今年初,我会制定了2015年度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按照既定安排,我会拟于8月中旬对部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信息技术专项检查。检查涉及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含相关子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及运行安全等事项。


  一是检查对象的信息技术系统管理情况,信息技术系统、网络通信等是否符合安全性、合规性要求,是否全面梳理各个业务环节的信息技术风险,建立必要的信息技术风险识别、监测、防范机制。


  二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及《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的情况,并查找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检查中,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情况也会予以关注。

  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查处,坚决打击,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坚决打击借“市值管理”之名的违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我会积极开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相关调研工作。


  根据前期调研,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应正确把握市值管理的核心理念,绝不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监管部门将依法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坚决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在牵头推进市值管理的进一步研究工作。


证监会完善相关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2014年,我会配合全国人大修改了《证券法》,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行政许可;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除构成借壳上市外,全部取消审批;简化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情形;完善了并购重组股份定价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允许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并购。


  近期我会采取多项举措,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一是扩大配套募集资金比例,由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提高到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二是继公开受理、反馈、重组委审议、审结等审核时点后,公开审核反馈意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审核分道制,按交易类型分类审核。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第三方并购项目,安排批量集中上会,提高审核效率。四是协调推动财税部门完善并购重组税收政策,降低了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标准,允许个人所得税5年内递延缴纳,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下一步,我会将结合《证券法》修改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企业兼并部际平台,优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规范发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作用。

  

已正式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

  5月22日,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基金互认监管合作备忘录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基金互认工作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基金互认工作顺利实施,我会正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同时,我会也已正式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相关注册审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来源:央视财经、中国证监会

本文编辑:李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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