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助长了卖土成风的气焰?农村基层治理不能和稀泥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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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记者

近日,半月谈报道河北省文安县一些农村将集体土地、沟渠地中的土无序开采、低价贩卖一事,引发网络热议。记者的暗访视频中,挖土施工方肆无忌惮“昼伏夜出”,将农村挖得满目疮痍,令人触目惊心。

这一典型个案的背后,既是当下部分农村违法贱卖土地资源、破坏农村生态、影响农业发展根基等事件频发的缩影,也反映出不少农村基层治理中存在功利主义、乱作为、执法“和稀泥”等深层次问题。

利益驱动、短视功利是农村卖土成风的根本原因。在城乡发展不够均衡的背景下,城市化高速发展,各项建筑工程对土方资源需求量巨大,于是有了对农村土方、河道沙石等资源的追逐。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土方资源均价在25元每立方左右,而河北文安小留镇村的“出村价”仅为5元一立方。在低价的巨大诱惑面前,违规违法盗土、卖土就屡见不鲜了。据记者调研观察,河北文安县小留镇村的卖土事件,涉及金额较大,背后的利益牵扯仍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查证。

部分基层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助长了卖土成风的气焰。农村基层治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涉及集体土地资源的开采利用重大事项,必须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研究集体表决,目的就是保障村民的集体利益,维护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但在河北小留镇村,部分村民“被代表”,所谓的经村民代表签名按手印的会议记录成了取土卖土的“保护伞”。之后,不少村民多次找乡镇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却“踢皮球”“打太极”,助长施工方深夜违规取土的嚣张气焰。当地基层治理中的弄虚作假、民主失范、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暴露无遗。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卖土成风的“无形推手”。我国对农村土地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刑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农村土地上取土、挖砂、采石等都有相关规定。河北小留镇村的挖土,虽是在沟渠地进行采挖,但已经破坏了周边耕地的种植条件,将周边耕地由水浇地变成旱地,沟渠的灌溉引水功能被破坏,汛期也会对周边造成安全隐患。在取土手续不全、不合规的情况下,当地乡镇政府、公安机关和国土管理部门本应进行严格调查,却互相推诿,在村民“被代表”、土地资源保护、农村生态安全等原则问题上“和稀泥”,既引发村民不满,客观上也在不断消解农村基层治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基层治理“埋雷”“挖坑”。

土为农之根。乡村振兴,绝不能以短期利益影响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根基,也绝不能在事关农村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原则问题上无所作为或肆意妄为。

村民自治不能走样,依法治理不能含糊,保护生态不能手软!面对卖土成风暴露出的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盲区、痛点,我们还需深耕善治、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