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又发生一起悲剧
司机撞人后弃车逃逸
造成一死一伤
5月18日平安大街向阳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弃车逃逸,被撞人一死一伤。

长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15时20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肇事司机已弃车逃逸,两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18时,其中一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另一名伤者腰椎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
长安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李松涛表示,肇事司机李某18日下午驾驶的带有北京牌照的银灰色奥迪小型客车停在路西侧的人行便道上,一行人在步行经过人行通道时,肇事车辆突然启动撞向行人,在拖拽过程中又撞到一辆正在行驶中的电动车,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肇事车辆并没有停下来,继续拖拽行人直到撞向一辆由北向南的小型客车后才停下来。之后李某弃车逃逸。
肇事车辆是北京牌照,警方首先联系上了车主,车主说不是他开的车,而是把车辆借给了别人。肇事司机妻子19日7时来到长安区交警大队,警方锁定肇事司机并尝试与他进行联系。10时18分肇事司机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警方怀疑李某当时涉嫌酒驾,但在询问过程中李某对此问题一直避而不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人民日报微信2016年9月3日曾发过这样的提醒:
【提醒】又是一个借车的悲剧…车主已经崩溃了!血的教训
2012年10月,武汉市江夏区的蔡某在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蔡某,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蔡某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资料图
2015年1月15日凌晨2时许,吴某某无证驾驶琼AYH×××小型轿车,行驶至儋州市中兴大街福源酒店门前路段时,与陈某某无证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1死2伤。 而驾驶人并非车主。经调查,吴某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其朋友租赁后转借的。
2015年2月,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在空中翻转180°后,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2016年1月23日,据湖南都市频道报道,郭某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去化龙池,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飞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亡。 郭某面临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借车应该注意些什么?
你把车借给别人,如果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有:
▌1、 借车人没钱赔偿
如果车主无过错、借车人没有责任,那没有关系;但如果有责任,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而借车人没有钱,那车主就倒霉了。
▌2 、借车人酒后驾驶
如果借车人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分不赔。
▌3 、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
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等等,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赔不起就要你先暂时代他买单。
▌4 、借车人又转借第三人
你借车给人后,他又转借第三人,出事了会怎么样?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索赔失败的,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
▌5、 车主借车有过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例如酒后驾驶、吸毒等等,还把车给他开,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
如果非要借车,
将车出借之前,一定要确认两件事:
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
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
而且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当然,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既显诚意,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不管如何,
一定要签借车协议!!!
赶快zhuan到朋友圈
让这种悲剧不再发生!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耿硕 实习记者杜梦媛
部分内容综合自人民日报
编辑/李世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