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死刑!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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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备受关注的“2017.12.14”四川乐山嘉州绿心公园女子夜跑遇害案(此前报道→死刑!女子公园夜跑遇害案宣判),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



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2019年4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被害人家属手持一审判决书


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此次庭审中,被告人李健对案件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称遭受侦查人员威胁、逼供。接下来,法院将对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2020年9月25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李健抢劫的金手镯一只、苹果8P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耳钉三只、苹果手机耳机一副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的亲属;对被告人李健违法所得现金人民币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乐山市恒丰典当行13289元、乐山市中信珠宝店340元;涉案工具锄头一把,退还物主(由扣押机关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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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明泽
责任编辑:孟夏
来源:红星新闻、新京报、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