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霆何穗恋情曝光 二进宫的郭美美将面临什么刑罚
2021-08-14
首页微信精选陈伟霆何穗恋情曝光 二进宫的郭美美将面临什么刑罚

4日,有八卦媒体拍到陈伟霆何穗同回公寓,疑似恋情曝光。视频中,何穗三番出入陈伟霆家,还都是陈伟霆司机接送。据悉,今年三月有网友爆料在陈伟霆家看到刘雯,八卦媒体称其实当时何穗就曾坐车前往陈伟霆家,爆料人或是把何穗错认成了刘雯。

                                                                               

就在刚刚,娱乐圈里面再次爆出来一个大瓜,那就是,平日里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陈伟霆何穗两人竟然被发现已经同居了,两人被拍到多张一同现身的照片,让人无不惊叹,娱乐圈原来真的是一个圈。

近日,陈伟霆在健身完之后坐车到了某个商场里面,因为他没有戴口罩,故而被大众给认出来了,没多久之后,女模特何穗从商场出来,径直上了陈伟霆所在的车辆!

作为公众人物,何穗打扮的很是时尚,不仅用大帽子遮挡着自己,还带着口罩,只不过最终还是被狗仔给认出来了,因为她的脸型和眼睛大众太熟悉不过了!


两人一同上车之后,车上有专门的司机师傅,到站之后,陈伟霆带上了口罩,身后的何穗也从里面出来了,两人一同回到了某个住处,想必即使没有同居,也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两人在之前的时候就曾经被拍到过,除了陈伟霆有时候会接送何穗之外,何穗也曾多次主动去往陈伟霆的住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就有网友曾经爆料过陈伟霆与一名女模特关系暧昧,甚至经常出入陈伟霆的住处。


没多久之后,在今年三月份时,又有网友曝光此事,表示自己在陈伟霆家里面装修的时候遇到了刘雯,故而恋情被大众猜测!

事情被闹大之后,刘雯方面赶紧出来澄清表示自己与陈伟霆没有关系,陈伟霆也公开表示自己确实有一处豪宅正在装修,但是没有提及刘雯,如今再看,原来是当时的民众把何穗当成了刘雯,毕竟两人身形相似,长相也都是大女人脸!

其实事情在曝光之后,不少网友们纷纷表示不太喜欢何穗,也许就是因为曾经在参加综艺节目《青春旅社》的时候,何穗在面对一屋子的明星时候唯唯诺诺,但是在面对唯一的那个素人的时候让人家跪下,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引起了很多观众的不满,导致现如今很多人不喜欢她。


当然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过如果按照时间线来算的话,那么两人在一起同居的时间已经有半年多了,却至今没有曝光这段感情。

于是在刚刚上热搜之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看好这段感情,更有不少网友们表示这两人只是约一下,玩玩而已。

虽然说现如今的社会比较开放,但是明星们还是得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啊,大家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哪种呢?

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对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据上铁法院公告,郭美美在明知其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多名法律从业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按照《刑法第144条的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目前法院披露的情况来看,没有公布郭美美该案的严重危害和其他严重情节。



但因郭美美此前犯赌博罪在201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次涉嫌犯罪,距离其刑满释放不足5年,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据上铁法院公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铁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义杰介绍,郭美美被指控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就构成犯罪,数额不影响定罪,但影响该罪的量刑。至于是否可以升格到第二档甚至第三档量刑,取决于本案是否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是否存在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为三档:第一档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档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档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也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市法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认为,从本案的涉案金额来看,郭美美和他人收入7万余元,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销售金额20万元或者销售金额10万以上和长时间认定标准(具体还应以证据为准),而食品添加的有毒有害含量数值目前并未披露。“从案件通告的案情情况来看,量刑应该在5年以下,没有看到本罪的其他加重情节。”


对于多次犯罪的量刑影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华程介绍,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在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


“郭美美2015年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9年刑满释放。”杜华程说,从2019年刑法释放,到本案2021年4月16日案发,仅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前后两罪也都属于故意犯罪,构成累犯,在本案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


王鹏同样认为,郭美美若此次被认定为犯罪,构成累犯,属于法定的量刑加重情节。


卢义杰表示,我国法律设立累犯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消除、减少再犯可能性,体现刑法的惩罚功能。如果刑罚执行完毕后迅速重新犯罪,表明被告人仍然具有相对更高的人身危险性,有必要给予更严厉的法律评价。


杜华程介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早在2010年就对郭美美所售卖减肥糖中添加的西布曲明进行了安全性评估,认为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并在2010年10月30日发文《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但因西布曲明生产方式简单,生产成本低,且不像毒品一样有辨识性,公众的警惕性不高,仍有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微商等途径进行销售,“现在也有西布曲明检测试剂销售,如对减肥产品有异议,可以购买试剂检测是否含有西布曲明。”


从我国公开判决来看,仅2021年就已经判决了71件与“西布曲明”有关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