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项指标出炉!给公立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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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公立医院已经到了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期!

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发布《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并且公布了《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指标》)。

《指标》ZG27个可量化的二级指标,同时,《指标》背后也透露出多个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方向!

控制三级医院“门住比”,助推分级诊疗


《指标》中第4条为“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也就是俗称的“门住比”。

《指标》中明确要求要求“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这也就意味着要降低门诊患者人数或者增加出院患者人次数。换句话说,也就是要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向下虹吸本该去基层医疗机构的患者。


同时,《指标》中第5条强调,逐步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指标》中第6条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要达到合理比例。

以上三条指标,无一不在显示,未来我国将大力助推分级诊疗。

中医领域再现利好


《指标》中的第7、8条,要求,县办中医医疗机构逐步达到全覆盖、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合理增加。

《指标》中的第13、14条,对公立中医院的要求,也再次体现出,要大力发展中医药。


第13条称,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要达到合理水平。


第14条要求,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要达到合理水平。

早在2021年12月30日,国家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

这也意味着,在DRG付费的大环境下,中医药发展可以“特立独行”,也再一次证明,中医药发展将再迎利好。

按病种付费是“大势所趋“


《指标》的第22条指出,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占公立医院总住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将逐步提高。

早在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就已经推进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对公立医院来说,按病种付费可以约束成本支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引导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药费用,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有助于医院收费趋于合理化。

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的满意度


《指标》中的第24、25、27条分别提出了要合理确定人员费用占公立医院费用总额的比例、发挥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提升医务人员的满意度。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多次强调,要充分体现医务人员诊疗能力。而保障医务人员的薪酬、提高满意度,也是激发医务人员活力的重要方法。


下附《指标》全文

来 源 / 华医网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文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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