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改革】颁布法官、检察官六条禁令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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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声音记者丨周柏伊

上海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今天下午(4月23日)举行。会议总结8家先行试点单位工作,对全市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韩正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上海按照中央的部署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国家大局、牢牢把握改革目标、牢牢把握可复制可推广、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确保全市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韩正指出,要牢牢把握国家大局。改革与法治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头戏”,是我们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上海政法系统,特别是法院检察院系统,必须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要牢牢把握改革目标。司法改革的举措,要围绕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个目标。改革的注意力,要始终放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效率、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放在完善司法责任制上。“改革是系统工程,各项举措互为配套,要坚决防止片面化,杜绝利己主义和实用主义倾向,聚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有利的事,聚焦对提高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水平有利的事,把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好。”


韩正指出,要牢牢把握可复制可推广。中央明确提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进行,必须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经验。现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向全市推开,就是要在全市范围对先行试点的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压力测试,看是否符合司法实践的规律、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在推广中检验、在推广中完善,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先行探路。我们要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作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一以贯之的要求。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获得感是群众认同的关键。“人民群众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看重的不是我们划分了多少序列、宣布了多少举措、出台了多少文件、建立了多少制度,最根本的还是看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是不是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率的关键环节,从根本上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要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注点、需求点,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通过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将执法为民的核心理念转化为司法工作的具体制度、转化为每个司法人员的实际行动,确保改革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韩正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内容很多,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寻求突破,确保改革实效——


“要把队伍建设贯穿于改革始终,这是直接决定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关键因素。”一要通过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遴选制度,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把司法人力资源集中配置到一线办案岗位。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都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二要通过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体系和职业保障制度,充分调动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以更严的措施狠抓队伍管理。当前的重点是落实好两个制度,一是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这其中包括司法系统的领导干部,落实从严管党,职务越高、要求越严;二是今天公布的《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这是对所有司法人员提出的要求。这些是底线,不能碰、更不能破。还有最近中央通过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等。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抓紧细化落实,从制度上促使司法人员在法治轨道上秉公用权、依法履职,构筑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始终,通过制度创新体现改革方向和原则,突破瓶颈难点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做法,将改革成果定型化、法制化。”制度建设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这是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的核心任务。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受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真正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韩正强调,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就是要继续走在前列,实现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稳妥就是要扎扎实实走,尽可能少走弯路、不走弯路;有序就是围绕改革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步步为营。要加强组织保障,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各地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进试点。要加强统筹、把握节奏,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加强跟踪研判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性和倾向性问题。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总结本市先行试点工作主要情况,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的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弘宣读首批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副市长白少康、市政协副主席姜樑出席会议。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分别发言。宝山区法院法官王勇、市检察院二分院检察官束婷分别代表首批纳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发言。闵行区法院院长黄祥青、宝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林立分别代表8家先期试点单位发言。


六条禁令
为了严肃纪律作风、严格职业操守、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严格法官、检察官从业行为管理,上海从执法办案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制约因素入手,出台了《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包括:

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

严禁私下与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

严禁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干预他人办案;

严禁接受职权和职务影响范围内的吃请、送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严禁涉足夜总会、企业会所、私人会所及其他与职业身份不符的娱乐休闲场所;

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违反六条规定的,由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提出惩戒意见,法院、检察院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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