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去世一周年,这件事终于有了结果...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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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玉玉案”终于尘埃落定。2016年8月21日,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徐玉玉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幸离世。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杜天禹获刑6年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关联案件的嫌疑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昨天上午9:00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杜天禹被指控罪名成立,获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过植入木马等方式,非法侵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窃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并对外出售牟利。


其中,杜天禹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向陈文辉(另案处理)出售上述信息10万余条,获利14100余元。陈文辉等人使用所购的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拨打诈骗电话1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20余万元,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杜天禹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最后判处杜天禹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杜天禹对当庭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 

       

徐玉玉是山东临沂高三考生,2016年8月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陈文辉等人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了徐玉玉大学学费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回家途中死亡。2017年7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等人无期徒刑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临沂市中院消息,目前,徐玉玉案一审7名被告人中,第一被告人陈文辉、第三被告人黄进春和第五被告人陈宝生已提出上诉,理由均为“量刑过重”。其余四名被告人未上诉。

案情回顾



2016年8月19日下午4点30分,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教育局的人,有一笔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可她并没有想到,这通来电是从江西九江一间出租屋里打出的。随后,徐玉玉拨打了“教育局”提供的“财政局”电话,按照对方以“激活账户”的指令,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

 

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在报案后回家的途中,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徐玉玉的个人信息是怎样被泄露的?


图为庭审现场


根据公诉方山东临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杜天禹在2016年9月3日被山东临沂公安局罗庄分局刑事拘留,当月30日被批准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杜天禹在2017年2月28日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到罗庄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检察机关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意见。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初,杜天禹从发现招生网站漏洞开始实施了非法获取信息的行为:


“被告人杜天禹通过植入木马的方式,取得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管理权限,非法获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并对外出售。



在法庭辩论阶段,杜天禹案是否造成恶劣影响成为辩论焦点。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杜天禹把“黑”来的个人信息,比喻成“战利品”,每当将战利品收入囊中,他都会很兴奋。有一次他在网上的一篇文章中得知这些信息还可以卖钱,于是开始在网上贩卖这些考生的信息。去年暑期接近尾声的时候,陈文辉与他取得了联系。在和陈文辉的交易过程中,杜天禹贩卖了十万余条高考考生信息,获利共计一万四千余元,

  

由于陈文辉购买的个人信息主要是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这导致受骗者绝大部分是徐玉玉这样的山东籍高考学生。


杜天禹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向陈文辉出售上述信息10万余条,获利14100余元。后陈文辉等人使用该信息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他人钱款20余万元。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杜天禹说:“我喜欢乱花钱,工资不够花,无意中发现个人信息可以‘卖钱’。但万万没有想到,却因为自己一时贪图利益的行为,夺走了与自己同龄的徐玉玉的生命。”


窃卖信息的19岁"黑客"一审被判6年


在50分钟的休庭后,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当庭宣判:


“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没收违法做得14100元,作案工具移动硬盘两个、手机一部、笔记本电脑一台,上缴国库。”



记者看到,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解、辩护意见。19岁的“黑客”被告人杜天禹当庭自愿认罪:


“对此我感到非常后悔,对徐玉玉的事情一直以来我也感到非常愧疚,感觉特别对不起徐玉玉的家人,在看守所这一年多时间里,我经常反思和思考自己的行为,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服刑的时候我一定积极改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今年7月19日,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被告人陈文辉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破了,警示和思考没有结束


“徐玉玉案”虽然结束了,但带给我们的警示和思考却没有结束。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建立了个人信息数据泄露通知制度。如果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运营者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规定及时告知受影响的个人并报告有关部门。此外,今年3月正式通过的《民法总则》也为个人信息安装了一道“防火墙”。若公民个人信息权利受到侵犯,可根据《民法总则》第111条起诉。



除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消费者来说,更重要的是尽可能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当被索要个人信息时,要多留意、多防范、多询问,如果一定要提供个人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与对方形成约定,强调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他用。


此外,公共网络设备要谨慎使用。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信息、手机短信中附带的不明链接尽量不要点击。快递单、机票、车票、购物小票等这些已经废弃的包含个人信息的资料,也一定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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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第一时间》、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本文编辑:张婷敏